台胞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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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件工作天為7天,不包含六日,費用:1600元。
急件工作天為4天,不包含六日,費用:2700元。
遺失補件工作天為7天,不包含六日,費用:2900元。
 
  • 首次申辦台胞證

  1. 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各乙份
  2. 白底彩色照片二張(不可與護照上照片相同)
  3. 有六個月效期護照正本以及影本一份(自出發日起算,至少半年以上,效期未滿6個月者需先辦理新護照)
  • 申換台胞證

  1. 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各乙份
  2. 白底彩色照片二張(不可與護照上照片相同)
  3. 未逾期台胞證
  4. 有六個月效期護照正本以及影本一份(自出發日起算,至少半年以上,效期未滿6個月者需先辦理新護照)
  • 遺失件

  1. 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各乙份
  2. 白底彩色照片二張(不可與護照上照片相同)
  3. 遺失報案單(請自行至派出所申請)
  4. 有六個月效期護照正本以及影本一份(自出發日起算,至少半年以上,效期未滿6個月者需先辦理新護照)
備註:若孩童未滿14歲者需繳交戶口名簿正本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一份。未滿16歲需附監護人身分證影本。
晶片護照照片規格 

晶片護照照片範例